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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防控专题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珠海市将出台政策促进会展业健康发展

  

  我市今年1月24日起暂停举办大型经贸活动,展馆关闭,展览和会议活动取消或延期,会展企业经营困难。为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市政府常务会议于近日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珠海会展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促进珠海会展业持续健康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对计划今年上半年举办但因疫情延期并在当年度继续举办的会议和会展项目,符合条件的相关补助资金标准上浮20%。对今年下半年举办的会议和展览项目,符合条件的相关补助资金标准上浮10%。

  针对大型专业展览场馆承接展览活动,也将给予大力支持。《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大型专业展览场馆引进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大型展览活动,对今年承接展览活动运营补助标准上浮10%。同时,对会展企业因疫情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加大会展业宣传推广力度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对在境内举办的珠海会展业相关活动的展品运输费、集体特装费、公共摊位费、广告宣传及资料设计制作费、场地租金及仪器设备租赁费等,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最高80%的资金支持,对承办单位的组织费用每场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支持。此外,对参团企业人员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给予资金支持。

  为加强会展人才培训,《若干措施》提出在我市范围内面向全市会展企业举办的相关公益性行业培训、讲座及论坛项目,对实际发生的场地租赁费用、讲师授课费、讲师交通住宿费及伙食费、培训宣传和资料印刷费、培训项目授权费等,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最高80%的资金支持,每场活动不超过25万元。

  《若干措施》提出,对我市酒店和地接服务旅行社在2020年承办获得《珠海市会展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扶持的会议活动,按该会议项目扶持总金额的15%,分别给予我市会议活动举办酒店和地接服务旅行社资金支持。此外,对会展企业及行业协会申请办理大型群众活动安全、消防审查和验收、展位搭建安全监督等提供审批绿色通道和“一站式”服务。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