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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消防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消防系统维保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消防系统维保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服务名称: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消防系统维保
  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楼、展览馆、动力中心建筑内的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或二氧化碳或泡沫)、消防泵类、消火栓系统、消防喷淋系统、空气采样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专用的)、消防电源系统、灭火器(含检测)、燃气报警系统(巡视检查)、消防水炮系统、消防排烟窗系统。在综合楼一层设消防控制中心,负责整个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等,对整个建筑进行维修保养服务
  3、建设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裕翔路88号国展新馆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年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最高限价:3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3.2 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或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3.5 具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级或临时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累计从事过不少于二十万平米,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面积的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经验和业绩,且至少有一个15万平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维修保养业绩。
  3.7 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8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在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南路2号亚胜铂第公馆B座1112室)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老国展办公楼2楼会议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展网(http://www.ciec-expo.com/ciec/ciecexpo/)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老国展办公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10-8460007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南路2号亚胜铂第公馆B座1112室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17718313756  
  电子邮件:qixinbeijing@126.com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