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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展集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财务部、资产运营部副经理公告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中展集团)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直属企业,成立于1985年。现已发展成为拥有展馆经营、国内组展、境外出展、展览设计与工程、展览运输、展览信息广告、住宿餐饮等展览全产业链的集团性展览企业,是中国展览馆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国际商会会展委员会主席单位。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中展集团财务部、资产运营部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有关选聘工作方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财务部、资产运营部副经理。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中展集团财务部副经理1人、资产运营部副经理1人。

  二、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主动作为,真抓实干。

  3.热爱展览事业,有胜任选聘职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素养和相关工作领域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分析研判和决策能力,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4.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团结同志,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处理能力、计划和执行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廉洁用权,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任职资格

  1.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

  2.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法律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最高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有在国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担任相关领导岗位的工作经验或具有机关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应聘财务部副经理的,应熟悉企业财务管理,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应聘资产运营部副经理的,应熟悉资产管理、采购工作、合同管理,具有招标师、造价师等执业资格的优先考虑。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年龄不超过40岁。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可通过邮件或智联招聘网站进行报名。通过邮件报名的,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shanying@ciec.com.cn。邮件主题请按照“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历+手机号”格式编写。报名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包含本人照片和联系方式);

  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证书、获奖证书等;

  3.充分反映本人能力的有关材料。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该岗位计划选聘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入围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通过邮件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考察综合文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主要考察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包括个人陈述和现场问答,个人陈述不超过10 分钟。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预告在中展集团官网等渠道发布。考察人选在中展集团及所属公司、与中展集团及所属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有近亲属关系的,需主动报告。

  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素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同考察人选面谈,深化对考察人选的了解,鉴别印证有关问题。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根据需要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注意了解考察人选生活圈、社交圈、近亲属从业情况等。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提出拟聘任人选建议,报集团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六)公示

  对拟聘任人选通过集团官网和oa办公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就有关情况向贸促会人事部报送备案报告。备案通过后办理聘任手续。

  (七)聘任

  对决定聘任的人员,中展集团有关领导开展任职谈话。

  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选聘过程中,中展集团人力资源部将通过电话、短信联系报考人员,通知有关事项、核实相关情况,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选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贸促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法》等进行处理。

  3.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4.在选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请及时与中展集团人力资源部沟通,以免影响选聘工作正常进行。

  咨询电话:010-84600059 

  监督举报电话:010-84600058

  本选聘公告由中展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